“恶犬咬死女童”监管不能装莽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9-12-02  来源:来自互联网  作者:来自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271
导读

庆幸没有得上狂犬病,但对狗一直就痛恨不已,一听说哪里有恶犬伤人,笔者更是义愤填膺、怒发冲冠,幻想替天行道狂扇那些不自觉、不拴狗的狗主人几耳光。 不管怎么说,发生了责任事故,就得找到责任人来负责,狗主人要承担…

近日,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一名9岁女童在上学路上被两只突然扑来的恶犬咬伤并进行拖拽,家长闻讯赶到将恶犬驱离后随即将女童送医,但女童终因伤势过重不幸殒命。(11月26日中国青年网)

一说起狗,笔者就来气。9岁时候被同村邻组曹尚文家的咬过,至今屁股下面有个指头大的疤痕。庆幸没有得上狂犬病,但对狗一直就痛恨不已,一听说哪里有恶犬伤人,笔者更是义愤填膺、怒发冲冠,幻想替天行道狂扇那些不自觉、不拴狗的狗主人几耳光。

对恶犬伤人案件的报道,一直不绝于网络,有的是群狗伤人,有的人大型猛犬伤人,有的是犬只在路边袭击人,有的轻微、有的严重,甚至有被咬死的情况发生。毕竟今天的狗是数百万年前的狼、狗、野狗、鬣狗、狐狸等犬科动物杂交而成,其野性难改,即使装的再温柔的狗也会咬人,甚至有的还传播狂犬病毒,至今没有解药可救,被狗咬过甚至舔过的人,都有 得狂犬病突然死亡的报道,你们说可惜不可惜!

往往,一旦哪里的狗被偷、被卖、被汽车拉上高速公路,就有所谓的动物保护者冲上高速违法拦车、殴打当事人,而狗把人咬死了、咬伤残了,却从来不见有什么动物保护者协会的人拿着钱来医人救人、来替狗赎罪,从没有看到过动物保护组织人做好事这一幕。爱狗人士咋不出来露个相呢?

据报道,这次河北保定曲阳县就发生了一起两只恶犬咬死9岁女童玲玲案件,9岁的玲玲直接被两只大型恶犬“锁喉”咬死,心痛之余,我们还得再问,监管部门哪里去了呢?

翻阅行政权力清单,我们发现在市县公安局的行政权力清单上有这样几条行政处罚权“对违反规定饲养犬只的处罚”“对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处罚”“对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、免疫和定期检测,责令责任人限期登记、免疫、检测,在规定限期内拒不履行的处罚”,毋庸置疑,地方公安机关有权力管理任性的狗主人、管理无主的狗,对于违反规定的狗主人有行政处罚的权力,对于无人认领、四处乱跑的野狗,有处理的权力。有权必有责,国家赋予行政权力的部门,必须要依法管理好犬只。

但从事件来看,伤人的两只恶犬是当地一名村民在家中喂养的两只牧羊犬,出事后该村民竟称并不知两只恶犬已从家中跑出。这是典型的管理不善引发的责任事故,狗主人养大型凶猛犬只而且不严加管束,导致两条恶犬杀害女童案件发生。

当下,由于犬只的管理不善、监管不力,加之有部分人爱狗如命、爱狗胜过亲人,导致狗只泛滥甚至伤人案件时有发生,这或许是犬只类难以有效管理的主要原因,这几个因素中,狗主人不履行管理责任是主因应当承担主责,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权力导致大型猛犬伤人是次要原因,同时爱狗人士他们对狗的纵容、影响捕杀或也是导致狗类泛滥成灾的另一原因。

不管怎么说,发生了责任事故,就得找到责任人来负责,狗主人要承担主要责任,对狗也要做消灭处理;对不履责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告诫或者是连带赔偿经济责任处理。总之一句话,狗主人养狗不尽责,可以通过法律程序问责追责;公安不履责,也可以走法律渠道问责追责,共同对涉世学生被狗咬死担责。

同时,也必须值得注意的是,鉴于有些所谓的爱狗人士、协会组织并不干点“人事”,反倒还影响野狗捕杀,这样的情形一定要严厉问责追责,通过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,提高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感、生活幸福感。(美美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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