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当地时间11月29日下午,伦敦桥上发生了一起随机砍杀事件,一名歹徒在桥上疯狂砍杀路人,其中两名剑桥的学生直接被砍死,还有三名伤者仍在接受治疗,凶手最终被随后赶到现场的警察制服并击毙。
英方在第一时间将此事定性为了恐怖袭击,西方媒体也是以恐怖袭击大肆报道此事,宣传警察多么英勇,在警察来之前,路人又是如何见义勇为,硬生生把一起如此恶劣的事件,粉饰成了一个颇具英雄主义的故事,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?
路人见义勇为不假,警察击毙凶手也不假,但是有一个细节,却被西方媒体隐瞒了,这个细节就是“制服并击毙歹徒”,这是西方媒体的一致口径,乍一看字面意思很好理解,就是把歹徒制服了并且给击毙了,但是仔细一想就会发现存在一个漏洞。
既然已经制服了,为什么还要击毙呢?这两件事不应该发生在一起的,要么制服带回去审讯判刑,要么直接当场击毙,“制服并击毙”是啥意思?最终这一细节还是曝光了出来,英国警察在制服凶手之后,二话不说对着凶手连开4枪,把人给打死了。
诚然,这个凶手不值得同情,死有余辜,被打死确实活该,但是英国可是一个注重人权的西方民主国家啊!即便凶手罪该万死,但是西方世界口口声声挂在嘴边的人权去哪里了呢?我们可以想象一下,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另外一些国家,西方媒体会如何报道。
按照西方的惯用套路,必然会抓住警察“过度执法”这一点大肆批判,因为人已经被制服了,当场补上几枪,无视了歹徒的人权问题,甚至有些丧心病狂的西方媒体,还可能对歹徒美化一番。
然而当这件事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的时候,舆论却完全不一样,没有人去质疑警察对一名已被控制的歹徒连补四枪是否合法,更没有人质疑为什么警察匆匆赶到现场,立刻将歹徒击毙后,却能迅速判断出这是一场恐袭事件而非其他的恶性案件。
更加耐人寻味的一点是,英国警方在没有任何判定依据的前提下,给事情定性之后,IS立刻就跳出来认领了这起袭击。之前,IS已经很久没有发声了,中东、非洲等地的多起大型恐袭事件,都被专家认定为出自IS之手,但是IS始终都没有认领,如今在英国砍死了2个人,IS赶紧就宣称对这起袭击负责,不得不让人多想呐!